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开信息,揭示了一起持续多年、金额巨大且背景成谜的关联交易。一家名为“美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境外直销客户,在其主体已解散逾一年的情况下,依然与浙江美硕科技保持着近两千万元人民币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往来,引发了市场对其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深度质疑。
据披露,美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由浙江美硕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湖于2015年在香港注册成立。该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一跃成为浙江美硕科技的重要境外直销客户,主要向其销售继电器、温控器等核心产品。
蹊跷之处在于,这家香港公司已于2020年10月正式解散。按照常理,法律主体资格的丧失意味着其无法再以公司名义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但根据审计报告及问询回复,在2021年度,即该公司解散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浙江美硕科技仍对其确认了高达1,966.44万元的销售收入,相关业务被归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这一“亡者交易”的现象,直接挑战了商业逻辑与法律常识。
浙江美硕科技对此的解释是,该部分交易实质是公司通过香港这个窗口,将产品最终销售给其他海外客户。香港公司解散后,相关业务合同、订单及物流均由浙江美硕科技与其他海外客户直接对接,但销售收入在财务上仍沿用了历史结算习惯,暂时计入了已解散的香港公司名下。公司声称,该业务模式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相关交易真实、价格公允。
这一解释未能完全打消疑虑:
此事件也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通常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范畴)推至台前。这类业务依托互联网,具有无形化、跨地域、虚拟化的特点,使得交易链条更易被复杂化,真实性核查难度增大。
美硕科技此番“神秘客户”事件,为资本市场,特别是拟上市公司及监管机构敲响了警钟:
目前,尽管浙江美硕科技已表示已规范了相关结算流程,但此事件留下的疑问并未完全消散。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在全球化与数字化交易背景下,企业财务与业务合规所面临的新挑战。只有坚持最高的透明度标准和最严格的核查程序,才能筑牢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